高雄援交妹的小編表示:要解饞來叫妹就好啦 為何要當禽獸去對待這些涉世未深的小妹妹呢?
悲慘世界存在真實人生!花蓮縣一名少女因父母離異,和弟弟跟著父親生活,不料父親常不給吃飯錢,兩人不時挨餓,鄭姓惡鄰見狀竟以一次給一百至三百元,誘拐少女賣身;少女不忍弟弟挨餓,四度遭手指性侵,她再拿賺到的錢買泡麵和弟弟果腹,後因少女向老師哭訴,鄭男惡行才揭發。檢警調查後又發現,少女曾遭生父撫摸下體,這名獸父得知女兒被侵犯,還要兒子轉告「記得拿錢回家就好」,卑劣得該下地獄。
警方追查發現,除了少女遭鄭男(五十九歲)性侵,另有三名分別為十二歲、九歲與八歲的女童也遭侵犯;鄭男一、二審均被判刑十四年,目前落跑。而少女父親已棄家潛逃,遭到通緝。
花蓮縣社會處表示,命運坎坷的少女小美(化名,十六歲),四年前父母離婚後,和弟弟(十五歲)跟著父親生活,父親卻未善盡照顧責任,三年前另交一名女友且四處打零工,常讓姊弟挨餓,社工發現姊弟倆在街頭餓肚子,查訪後列為高風險家庭,並將姊弟安置住校。
向師自爆賺錢很痛
判決指出,前年四月姊弟就讀的學校舉辦植栽活動,協助挖洞種樹的學生都可獲得五十元獎勵,因弟弟拿到獎金後卻沒分給小美,小美向老師哭訴:「我之前都有賺錢給弟弟,他為什麼都不給我?」「我賺錢被摸得很痛。」老師驚覺「賺錢」兩字有異,追問後才知道小美口中的「賺錢」,竟是讓鄰居鄭姓惡男撫摸下體與胸部,每次賺取一百至三百元零用錢。
小美向老師說,近三年前,父親因為工作早出晚歸,又有酗酒習慣,經常沒給午餐錢,鄭男發現她和弟弟沒飯吃,便對她說:「給我摸一下,就給妳一百塊。」她不忍弟弟挨餓,只好讓鄭男摸身體,「第一次拿到一百塊,就去買泡麵還有飲料跟弟弟一起吃。」老師獲悉小美悲慘遭遇後,立即通報警方。
警方介入調查後,發現當時小美的弟弟察覺姊姊行為有異,但是不理解姊姊為何常有零用錢,曾數度跟蹤,後來看到姊姊只要進入鄭男住處,就會拿到零用錢,但因大門扣住,他無法入內,還是不知道姊姊是如何賺到錢。
另有三名女童受害
警方表示,弟弟急忙向父親告狀,不料父親毫不在意,冷冷回說:「那你就繼續跟啊!」甚至要他轉告小美「記得拿三百元回家就好」。還在念國小的弟弟不諳世事,還抱著同父異母、不滿一歲的么弟繼續跟蹤,渾然不知姊姊為了他的溫飽遭人侵犯。
警方追查發現,鄭男對另三名女童也以相同手法騙進屋內,手指性侵或摸胸後再給零用錢;鄭男到案時供詞避重就輕,否認對孩童性侵,稱「我就只是摸一下而已」。還無恥地說他是不忍心看小朋友挨餓,出於好意才給零用錢花用。
檢察官追查又發現,四年前小美和生父同床睡覺時,曾遭生父摸下體,但狼父在去年六月偵訊後就下落不明,遭到通緝。鄭男因涉妨害性自主罪嫌遭起訴,檢方請求法官從重量刑,一審遭判刑十四年。
姊弟現由媽媽照料
花蓮地院審理後,今年二月判鄭男十四年徒刑,但公訴檢察官不服,認為小美遭性侵六次,有兩次被認定無罪,因此提起上訴;花蓮高分院認為事證不明確,日前駁回上訴。小美與弟弟則在今年四月安置期滿後,監護權判給生母,由生母帶回新北市扶養,展開新生活。
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表示,家是最溫暖的避風港,小美卻遭父親伸狼爪,造成對人際關係的不信任,最後為滿足生活需求,以肉體換取金錢;未來一定要進行心理輔導,若有憂鬱、焦慮或暴躁等情緒,則須搭配藥物治療控制,否則恐造成「邊緣性人格」,對自己定位產生懷疑,甚至出現自殘等行為。
「獸父惡鄰無廉恥」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大罵,小美的父親與鄰居鄭男毫無廉恥心,竟將狼爪伸向身心尚未健全的少女,她也憂心青少年性教育欠缺,小美明明被性侵卻不自知,「封閉的家庭環境加上欠缺性教育,恐造成悲劇不斷上演」。